前言
根據《體外診斷試劑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2021版)》中提到,體外診斷試劑,是指按醫療器械管理的體外診斷試劑,包括在疾病的預測、預防、診斷、治療監測、預后觀察和健康狀態評價的過程中,用于人體樣本體外檢測的試劑、試劑盒、校準品、質控品等產品,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與儀器、器具、設備或者系統組合使用。也就是說體外診斷試劑需要測試人體樣本并給出一個量值或者陰性/陽性的結果,患者或者專業的醫護人員可以根據體外檢測結果分析對應疾病的嚴重程度或者判斷機體功能是否正常。所以檢測結果是否正確就很重要,這也是體外診斷試劑溯源的目的。需要注意的是只有能給出量值的體外診斷試劑才需要溯源。
1、有國家標準物質的情況
在有國家標準物質的情況下,體外診斷試劑的溯源就必須溯源至國家標準物質。溯源鏈如下:
(a)部分是國際或國家科學組織 (b) 部分由IVD 制造商負責,(c)部分由終端用戶負責
在上述的制造商選定參考測量程序,一定是儀器+試劑+校準品+質控品,是一套完整的測量程序。這個測量程序的選擇標準是:(1) 使用參考測量程序對國家標準物質進行測試,測試結果滿足國家標準物質的要求。(2) 參考測量程序同時也測試制造商的工作校準品。滿足以上兩點的要求,才可以作為制造商選定的參考測量程序。
下面舉例幾個特殊的情況:
a、國家標準物質為血清基質,制造商的工作校準品也是血清基質,而制造商選定參考測量程序測試的樣本類型中不包含血清基質的樣本。那么企業就不能選擇這種參考程序作為制造商選定參考測量程序。
b、制造商選定參考測量程序測試的樣本類型可以是血清、血漿類型。此時國家標準物質為血清基質,制造商的工作校準品為全血基質。此時,制造商的工作校準品需要先進行離心處理后,在利用選定參考測量程序進行賦值。在這種情況下,制造商需要證明,經過離心處理后的血清或者血漿樣本中目標生物標志物與原來全血樣本中的目標生物標志物是一致的,也就是說,目標生物標志物在全血樣本與在經過處理的血清、血漿樣本中的表現形式都是一樣的。
根據 YY/T 1709-2020,工作校準品的賦值不確定度來源國家標準物質,產品校準品的賦值不確定度來源工作校準品。因此最理想的情況下,國家標準物質、工作校準品、產品校準品三種的濃度水平要一致。但是通常情況下,國家標準物質的濃度水平較少,不能進行稀釋處理。此時最好能保持工作校準品、產品校準品的濃度水平一致,降低不確定度。
2、沒有國家標準物質的情況,有一級/二級參考測量程序的情況
在沒有國家標準物質,但是有參考測量程序的情況下,這種體外診斷試劑的溯源就需要溯源至參考測量程序。溯源鏈如下
(a) 部分是國際或國家科學組織 (b) 部分由IVD 制造商負責 (c) 部分由終端用戶負責。
上述的參考測量程序,是指 GB/T21415-2008 中的一級/二級參考測量程序。制造商在確定體外診斷試劑的目標生物標志物后,可以在JCTLM 的官方網站 (https://www.jctlm.org/)上,查找該目標生物標志物的參考測量程序。根據GB/T 21415-2008 只有同位素稀釋/質譜(ID/MS)、庫倫法、重量法、滴定法、用于重量摩爾滲透法滲透濃度測定的冰點降低測量才是一級參考測量程序。二級參考測量方法,是通過一級工作校準品校準的參考測量系統。
這種一級/二級參考測量程序,通常需要將樣本進行成倍數的稀釋。對于工作校準品是血清或者血漿樣本,制造商要選擇合適的稀釋劑,制定相應的檢測方法。當工作校準品為全血樣本時,制造商還需要證明,目標生物標志物在全血樣本與在經過稀釋處理后的溶液中的表現形式是一樣的。
3、沒有國家標準物質,也沒有一級/二級參考測量程序的情況
在沒有國家參考品標準物質,也沒有參考測量程序的的情況下,這種體外診斷試劑的溯源就需要溯源至制造商選定參考測量程序。溯源鏈如下:
(b) 部分由 IVD 制造商負責,(c) 部分由終端用戶負責
上述溯源的情況適用于一些蛋白/基因類的檢測試劑。比如分子診斷檢測試劑。制造商就可以溯源至市面上口碑,質量都較好的分子診斷分析儀。
在ISO 17511-2020 版中就增加了一些項目例如基因測序法、流式細胞術 (FCM) 法、數字聚合酶鏈反應 (dPCR) 法、顯微鏡鏡檢法都被列入了參考測量程序的范圍中,就可以歸為第二種溯源方法。但是國內 GB/T 21415-2008引用的版本是ISO 17511-2003 版,還未將此部分內容加入進去。
4、總結
體外診斷試劑的制造商在制定溯源過程中,要明確溯源的目的是體外診斷試劑測試真實樣本的對應指標的量值是正確的。當測試的指標有國家標準物質,盡可能溯源至國家標準物質。當沒有國家標準物質,首先選擇溯源至一級/二級參考測量程序。沒有國家標準品,也沒有一級/二級參考測量程序的情況下,再去選擇溯源至制造商選定參考測量程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