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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22-06-29 20:46
2022年6月6日至17日,在瑞士日內瓦舉行的斯德哥爾摩公約締約方大會第十次會議 (SC COP-10)已經結束,會議當中決定將全氟己烷磺酸 (PFHxS)及其鹽和相關物質列入《公約》附件 A,并規定予以消除。歐盟和我國都是《公約》的締約方,不久之后也將采取行動,禁止其生產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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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 |
CAS號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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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氟己烷磺酸(PFHxS)及其鹽和相關物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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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摩擦、熱和化學試劑具有很高的抵抗力。廣泛用于滅火泡沫、表面活性劑、金屬電鍍以及清潔、上蠟、拋光和其他表面處理產品,和/或地毯、紙張、皮革和紡織品的防水和防污涂層。 |
PFHxS屬于PFAS物質當中的一種,對人類環境和人體健康具有極大的危害,目前在其它重點環保法規當中的管控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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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
物質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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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 REACH- SVHC |
全氟己基磺酸 (PFHxS)及其鹽 |
1000mg/kg; 信息傳遞或REACH-SVHC通報,WFD-SCIP通報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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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 REACH 限制篇 |
全氟己基磺酸 (PFHxS)及其鹽和相關物質(提議已被采納,還未發布正式決議) |
物質、混合物、物品中 PFHxS及其鹽含量 <25ppb, PFHxS相關物質總和 <1000ppb。 |
建議
全氟化合物具有持久性、遠距離遷移性、毒性和生物累積性,對人類健康危害極大,這類物質已經進入全球化管控趨勢。隨著PFHxS及其鹽和相關物質正式被《斯德哥爾摩公約》這一全球性公約所管控,意味著不久之后將會有更多的締約方將其納入本國/地區的POPs法規當中,尤其對于產品出口歐盟地區的企業需要引起重視,應盡早做好供應鏈排查等措施。

來源:Internet